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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

发布时间:2016-2-4 点击次数:3454

(中国国际文化产业网讯)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简称“影视动漫展”)将以世界的眼光谋划中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催生中国动漫产业的有机链接,架起中国动漫通往世界的桥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动漫产业发展,以创意文化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力争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办成影视动漫产业的更佳交易平台。首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将以版权保护和交易为主,整合全球先进动漫资源,促进国产动漫发展;完善国内动漫产业链条,规范动漫产业运营模式;搭建动漫版权交易平台,推动国产动漫产业经济增长。
一、举办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10年1月3日
二、举办地点:东莞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东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国家版权保护中心  中国动漫学会  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四、展会规模
本届博览会规划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室内展出面积30000平方米,室外展出面积10000平方米。
五、展区规划
1. 原创影视展播区:动漫影视频道等播出机构、原创动漫制作企业;
2. 原创漫画展示区:名家名画、原创漫画爱好者作品展示;
3. 动漫产业园(基地)展示区:国内知名的动漫产业园(基地);
4. 合作项目发布区:有关动漫产业的授权生产、项目融资、园区招商等项目的发布;
5. 动漫教育机构区:包括动漫行业协会,动漫培训、教育的大中专院校等机构;
6. 动漫书市及签售区:动漫出版社及大型出版集团及知名漫画作家;
7. Cosplay 大赛区:cosplay的专业表演机构和爱好者;
8. 电子竞技、网游区:电子竞技游戏、网络游戏制作企业和经纪(代理)机构;
9. 动漫衍生品展销区:包括玩具、文具、礼品、服装生产企业等。
六.优惠及奖励措施
1. 参展企业:所有参展企业免展位费;
2. 特装企业经布展组审查设计效果图后,按装修档次可给予特装奖励:奖励分三等: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各奖项数量不设限定。
七、展位分配原则:
招商组会同布展组将根据参展企业的报名顺序、申请面积、展出内容对所有展位进行统一分配,招商组保留变更所有参展商具体位置的权利。
首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
参展展品:原创影视展播  □  动漫产业园(基地)  □  电子竞技、网游  □  合作项目  □
动漫教育  □  原创漫画  □  行业协会、媒体 □  动漫书市及签售  □  衍生品  □
备注:
1、参展商展位费用与公共布展费用全免;
2、参展商的展示产品如不符合大会规定的参展范围,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3、请将参展产品、更新产品的图片、型号、功能等详细资料随申请表发电子档一份至组委会

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组委会